四川天府新区第十七幼儿园位于四川天府新区总部商务区核心区域(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绵州路2850号),开办于2023年9月,是四川天府新区创新办学体制机制,匹配国家中心城市,建设幸福美丽、宜居宜业新天府而规划建设的一所高起点、高标准、高品质的托幼一体的幼儿园。幼儿园现为成都市二级园、成都市普惠性托育机构、四川天府新区首批普惠性托育试点园。
幼儿园秉承“顺性而育,智慧灵动”的办园理念,培养“心正行端、智慧灵动、好奇博物”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将高质量发展与公园城市生态理念深度融合,构建“生态、丰富、灵动、有趣”的成长环境。
天府十七幼作为总部商务区核心区域的高品质托幼一体的幼儿园,秉承尊重婴幼儿,满足需要;以养为主,医教融合;关注发展,顺应发展的理念,为婴幼儿提供个性化的保育与教育支持,促进其全面健康成长。
招聘岗位及条件
班主任教师5名、幼儿教师5名、保育员3名。
班主任教师5名
1.基本条件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,无违法犯罪记录;
(2)热爱幼儿教育事业,能够履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规定的义务、责任,遵守教师职业道德,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与技能;
(3)勤政廉洁、严于律己,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,能较好地处理校内外关系;
(4)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以及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;
(5)具有对应岗位及学段的任职资格,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2.具体条件
(1)年龄35周岁以下(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热爱幼儿教育事业,身体健康,具有从事幼教行业健康证;
(2)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学前教育相关专业;
(3)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;
(4)普通话水平: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》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;
(5)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班主任工作经验;
(6)具有中小学二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,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;
(7)在市一级幼儿园有2年或以上工作经验者视情况优先。
幼儿教师5名
1.基本条件
(1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事业心和责任感强,无违法犯罪记录;
(2)热爱幼儿教育事业,能够履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规定的义务、责任,遵守教师职业道德,有扎实的专业基础与技能;
(3)勤政廉洁、严于律己,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,能较好地处理校内外关系;
(4)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,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以及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;
(5)具有对应岗位及学段的任职资格,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2.具体条件
(1)年龄35周岁以下(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热爱幼儿教育事业,身体健康,具有从事幼教行业健康证;
(2)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学前教育相关专业;
(3)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;
(4)普通话水平: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》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;
(5)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、青优教师等荣誉优先聘任;
(6)在市一级幼儿园有2年或以上工作经验者视情况优先;
(7)接受相关专业优秀的应届毕业生。
保育员3名
1.政治素质好,热爱幼教工作,身体健康,阳光开朗,有爱心、责任心强,无违法犯罪记录;
2.年龄40周岁以下,大专及以上学历;
3.取得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及以上从业资格,具备承担幼儿保育的相关知识和技能,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;
4.有一定的学前儿童心理学、教育学基础,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者优先聘用。
有以下情况者,不得招聘
1.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。
2.曾被开除中共党籍、开除公职的。
3.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。
4.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,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。
5.有违反师德相关情况记录的。
6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。
7.定向或委培未满服务期,且未征得培养单位同意的。
8.有兼职兼薪、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的。
9.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。
薪资待遇
(一)实行全员聘任制,人人平等。
(二)优厚的薪资待遇,因岗设酬,多劳多得,优绩优酬。
(三)签订劳动合同,购买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。
(四)享受国家规定的职称评定、晋级、评优选先资格。
(五)符合条件者,享受天府新区各项相关政策。
招聘流程
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
报名时间:2025年5月26日—6月10日。
报名方式:应聘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填写报名表,并将报名表以“应聘岗位+姓名+成都万家安教师招聘 公众号”命名发送至邮箱:
hishiqi17@163.com
资格审查
招聘小组严格按照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,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,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、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,将随时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,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。符合招聘条件者,通知其参与现场考核。
面试
1.面试地点:四川天府新区第十七幼儿园。
2.面试时间:分批次进行电话通知
体检
1.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、《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(川教〔2007〕102号)等规定执行。
2.体检不合格者,不得聘用。
考察、备案、聘用
1.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师德师风、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。
2.确定为拟聘人员的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。
3.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,按要求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。
咨询电话
工作日:9:00—11:30;14:00—17:00
学校咨询电话:028-606161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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